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1945年,联合国宣布成立,并将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确立为主要目的之一。联合国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所开展的活动主要涉及:预防冲突、促成冲突各方达成和平、维持和平及创造让和平延续发展的环境。这些活动必须交叉或同时开展才能做到行之有效。联合国安理会对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负有主要责任。联合国大会、秘书处及其他联合国办事处和机构互为补充,为促进和平与安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联合国图片/Pasqual Gorriz
2012年,一位印度籍联黎部队维和人员从黎巴嫩的小镇沙巴监测“蓝线”,一条划定以色列和黎巴嫩之间的边界。

安全理事会

安全理事会率先判断对和平的威胁或侵略行为是否存在。安理会促请争端各方以和平手段解决争端,并建议调整方法或解决问题的条件。依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的规定,安理会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维护或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安理会可以采取经济制裁、国际军事行动等多种措施。安理会还设立了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特别政治任务

大会

大会是联合国主要的审议、决策和代表机构。在定期会议中,大会为会员国创建了一个进行外交交流的论坛及在疑难问题上寻求共识方面提供途径。大会建议以大会决议的形式呈现。大会对于重要问题的决议,如关于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的建议、准许新会员国加入联合国及预算问题,应以到会及投票的会员国三分之二多数决定,其他问题则可以简单多数通过。

联合国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努力

预防性外交和调解

预防冲突是减轻人类苦难,减少冲突及其后果带来的经济成本的最有效途径。联合国通过外交手段斡旋调解冲突预防中发挥重要作用。此外,机构主要通过实地派遣特使和特别政治任务促成和平。

维持和平

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是国际社会用以促进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一个有效手段。当前实行的多层面维和行动不仅仅是为了维护和平与安全,更有助于推进政治进程、保护平民、协助前战斗人员的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支持宪政及选举进程,保护并推动人权,恢复法制和加强合法国家的权力。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维和行动任务;其部队和警察由会员国派遣;维和行动接受维持和平行动部的管理,并受到设于联合国纽约总部的外勤支助部的支持。自1948年以来,联合国共采取了71项维和行动。当前共有15项现行的维持和平行动。

建设和平

联合国建设和平活动旨在帮助国家走出冲突,减少再次陷入冲突的风险,并为建设可持续的和平与发展奠定基础。联合国建设和平架构包括建设和平委员会、建设和平基金与建设和平支助办公室组成。建设和平支助办公室通过提供战略性意见和政策指导协助并支持建设和平委员会,管理建设和平基金,及协助秘书长协调联合国各机构为建设和平而努力。

打击恐怖主义

近年越来越多人呼吁联合参与协调全球反恐斗争。在联合国系统框架内已有18份反对恐怖主义的全球文书,这些文书涉及具体的恐怖主义活动。2006年9月,联合国会员国通过了《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这是各会员国首次就反对恐怖主义达成的首个共同战略和业务框架。

裁军

裁军事务厅的支持下,大会及联合国其他机构致力推进裁军及核武器、化学武器、生物武器及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和传统武器的不扩散。

Section: 
Drupal template developed by DPI Web Services S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