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理事会
根据《宪章》,安全理事会负有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责任。安理会有15个理事国,每一理事国有一个投票权。根据《宪章》,所有理事国都有义务履行安理会的决定。
安全理事会率先断定对和平的威胁或侵略行为是否存在。安理会促请争端各方以和平手段解决争端,并建议调整办法或解决问题的条件。在有些情况下,安全理事会可以实行制裁,甚至授权使用武力,以维护或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
安全理事会还建议大会任命秘书长和接纳新会员国加入联合国。安理会还与大会一起选举国际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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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理会聚焦如何在阿富汗和中亚加强区域伙伴关系
安理会1月19日就如何在阿富汗和中亚建立区域伙伴关系问题举行了公开会议。秘书长古特雷斯出席会议并指出,中亚国家要发挥其全部潜力,必须通过加强区域伙伴关系。安理会也就此通过了一项主席声明。
联合国秘书长:裁军议程需要树立新的方向 注入新的动力
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今天在安理会举行的有关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不扩散和建立信心措施的高级别会议上表示,全球对核武器的忧虑达到了自冷战以来的最高点。他强调,当前国际局势凸显了重塑裁军和不扩散工作重点的必要性。他表示,在今后几个月当中,他准备为全球裁军议程树立新的方向和注入新的动力寻找新的机会进行探索。